“通过巡察整改,现在农田生态系统恢复了,耕地重新种上了庄稼。”今年8月至11月,巴中市平昌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耕地保护专项巡察,平昌县雷山社区村民李家春谈起巡察整改成效,竖起了大拇指。
2022年8月16日,平昌县白衣镇柳州社区开展撂荒地整治现场。(潘荣光摄)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今年8月1日,平昌县正式启动对该县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36个镇(街道)开展专项巡察。截至目前,巡察先后推动完成撂荒地整治30580余亩,推动建成高标准农田150余亩,制定出台了《平昌县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八条措施》,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发挥联动监督作用把专项巡察做深做实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平昌县作为全省农业大县,耕地保护重任在肩。为严守耕地红线,平昌县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职责,扛起政治责任,发挥联动监督作用,以零容忍态度动真碰硬,加大巡察力度。
为了把本次专项巡察工作做深做实,今年7月20日,平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结合十四届平昌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工作,研究部署耕地保护专项巡察工作。“我们组建了3个专项巡察组,按照‘常规巡察同步、辖区全覆盖’的原则,整合平昌县纪委监委、农业农村、自然规划等专业力量,集中3个月时间,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36个镇(街道)开展耕地保护专项巡察全覆盖。”平昌县委巡察办主任赵爽说。
据介绍,本次专项巡察主要对相关单位是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作风纪律、廉洁从业情况和各类耕地保护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巡察监督。为确保耕地保护专项巡察开好局、起好步,平昌县委巡察办还邀请了县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宣传、政法、财政、审计、统计、信访等单位参加巡察征求意见联席会。“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巡察与上述单位建立的协作机制作用,全面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信息。我们还根据被巡察对象的职能职责,及时主动与县目标评估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提供涉及镇(街道)在落实耕地保护专项整治、卫片执法、撂荒地整治、违建执法等有关本级和上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进行整改的信息,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各方面情况,提前对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进行初步政治‘画像’,从而找准主攻方向。”
创新巡察监督方式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12月12日,在平昌县云台镇沿溪村撂荒地整改现场,数台挖掘机正在山坡上来回翻土。“现在村里很多耕地都荒废了,我们整治出来进行村集体托管,这样不仅能保护耕地,还能壮大集体经济。”该村党支部书记王超介绍,今年9月15日,平昌县耕地保护专项巡察组来到村里进行实地走访发现,该村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连片撂荒地300余亩,巡察组将该问题向镇党委进行反馈,云台镇党委接到反馈后迅速整改,按照全县撂荒地整治要求,目前已完成撂荒地整治200余亩,部分耕地种上了冬小麦。
“我们不仅通过走访了解情况,还调阅相关资料和走访群众等发现问题。”平昌县耕地保护第二专项巡察组组长向海燕说,为提升巡察质量,在巡察过程中主要采取“一看二谈三访四查五改”五项工作措施来进行,“一看”,即调阅涉及耕地保护工作有关资料;“二谈”,即座谈了解涉及领导干部的作风纪律问题;“三访”,即深入田边地角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四查”,即对巡察了解到的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准确定性;“五改”,即对各类监督检查进行重点督促整改。
“如果发现涉及腐败和作风纪律问题,巡察组会第一时间按程序向纪委监委移交处理。”平昌县纪委负责人介绍,在巡察过程中采用边巡边移的方式进行,纪委监委快查快结,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尤其是耕地保护、各类补贴资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线索,将优先办理。
据介绍,本次耕地保护专项巡察已于11月中旬全面完成现场巡察任务,通过边巡边移向县纪委监委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0余条。截至目前,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00余个,已立案8件,组织处理35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其余有关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