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现将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平昌县澌岸镇原米粉村时任代理村主任唐中尧违规领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的问题。2016年,唐中尧在代理原米粉村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预支款,用于偿还个人欠款,造成不良影响。 2022年7月,唐中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2.平昌县岳家镇河源村支部委员王历忠侵占惠民惠农资金的问题。2005年至2016年,王历忠在任河源村村主任、文书期间,利用群众名义套取粮食直补资金,并长期持有、支取村民胡某粮食直补存折资金,用于村集体和个人开支。2022年7月,王历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3.平昌县镇龙镇干部王奉岐挪用集体资金的问题。2019年至2020年,王奉岐在任镇龙镇原冠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截留村民缴纳的集中供水入户费,用于村集体和个人开支。2022年8月,王奉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4.平昌县三十二梁镇长林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波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2011年至2020年,杨波在任原石垭乡后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将村集体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工程测绘费,并将工程测绘费以个人借款名义记入村级账务。2022年9月,杨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5.平昌经济开发区星光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杜佳受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7年,杜佳受在任星光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将自家已征用退耕还林土地面积重复纳入补助表册上报,并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开支。2022年10月,杜佳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6.平昌县白衣镇文昌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张仲华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2019年至2022年,张仲华在负责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期间,多次白条收取白衣小学环境卫生费后,不上缴社区集体账户,用于个人开支。2022年11月,张仲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缺失,直接侵害了国家和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严守纪律底线,认真履职尽责,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重点岗位、关键少数,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下大力气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挺纪在前,警示在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扶贫救济、惠民惠农、集体“三资”等民生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监督执纪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