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立足县公安局的实际,从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入手,大力推进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沟通联系、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沟通联系制度。为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融会贯通、一体落实,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与县公安局党委联合建立了驻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县公安局会议制度、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县公安局民(辅)警谈心谈话制度、驻局纪检监察组听取县公安局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汇报制度、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县公安局有关内设机构沟通情况制度、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县公安局党委专题研究工作制度、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县公安局党委书记交换意见制度、驻局纪检监察组向县公安局领导班子通报情况制度。通过建立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县公安局的沟通联系机制,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提升工作质效为出发点,从工作会议、督办工作、公文办理和内部纪律入手,建立完善了组务会议、请示报告、学习培训、信访处置、保密、办文、档案管理、廉政档案、印章使用管理、办案安全等10项内部管理制度,细化了日常工作,规范了办事流程,严明了工作纪律,为实现“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让制度管用”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