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县委巡察办党支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专题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结合巡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催人奋进,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时代意义。习近平总书记作的报告,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
会议要求:一是要积极营造宣传氛围。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机关党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要结合巡察工作实际,积极到基层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宣讲;二是坚持分层分类持续学。县委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要认真组织组内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研讨,通过临时党支部会议、组务会等方式持续学习会议精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立足自身工作岗位,积极撰写谈心得体会,坚持学用结合,做到用理论联系巡察工作实际;三是要加强巡察监督检查。县委各巡察组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重点查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否及时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否制定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等,加强巡察监督力度,推动全县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