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四届平昌县委第一轮巡察完成对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宝街道、龙岗镇、兰草镇、云台镇、镇龙镇10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在各被巡察单位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前,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扞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整体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好,特别是在十四届县委开局之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防风险、强信心、促转型、开新局”总体要求,讲政治、尽责任、促发展,落实“三县两地一门户”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够、浮于表面,缺少具体的落实措施;二是有的落实县委“县域经济副中心”决策部署推进乏力,尚未形成明确的工作思路,攻坚克难锐气不足;三是有的作风建设不够深入,学风文风不实、重安排轻实效等形式主义尚存。部分镇、村(社区)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落实惠农惠民政策打折扣,为民情怀有待加强;四是有的地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潜在风险分析研判不足,对邪教组织摸排和帮教转化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五是有的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还有差距,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不够,部分整改后的问题在工作中依然存在。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县委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整改要求和《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把控时间进度,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坚持从政治上找“病灶”、抓“病因”,以实际行动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推动所有问题“销号清零”。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谁的问题谁负责、谁的问题谁整改”,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反馈强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提升巡察整改成效。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做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