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8个巡察组从2022年8月1日起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巡察工作。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科协、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党史研究室、残联、直工委、妇联、工商联等10个单位和青云镇、灵山镇、元山镇、西兴镇、响滩镇等5个镇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采取巡镇带村的方式,对上述镇所辖的青林、巴灵台、张公、高峰、南风等15个社区直接巡察,对其余的52个村(社区)进行延伸巡察。县委3个专项巡察组按照“常规巡察同步、辖区全覆盖”的原则,对县自然规划局、农业农村局、36个镇(街道办、管委会、管理局)等单位和地方开展耕地保护专项巡察。
常规巡察主要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一是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的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机关党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上级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情况。
对村(社区)巡察主要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基层治理等五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耕地保护专项巡察主要围绕四个方面情况开展监督: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党委(党组)耕地保护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工作人员在耕地保护工作中作风纪律、廉洁从业情况;四是各类耕地保护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