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平昌县白衣镇磴子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勇违规开支生活费等问题。2018年2月,何勇任白衣镇宝塔村(行政区划调整为磴子社区)支部书记期间,套取该村公共服务运行费,用于支付违规产生的生活费及购买香烟等费用。2022年5月,何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昌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副股长张兆洪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7年至2021年,张兆洪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争取、资金拨付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并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022年4月,张兆洪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四川平昌国家粮食储备库财会科长陈晓阳侵占财政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陈晓阳在明知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仍以发放“过年费”或“辛苦费”的名义,非法占有财政资金。同时,陈晓阳还存在其他违纪和涉嫌犯罪问题。2022年3月,陈晓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由平昌国家粮食储备库解除其劳动合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3起问题均为风腐一体的典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反映出“四风”顽疾依然存在,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当前,端午节即将来临,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心中常存敬畏之心,做到廉洁过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层层传压明责,推动长效常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对不收敛、不收手等“四风”突出问题露头就打、快查严办,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
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