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昌县纪委监委对四川平昌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委员、财会科长陈晓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晓阳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财政资金严重流失;套取、挪用财政资金;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财政资金。
陈晓阳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平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晓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平昌县国家粮食储备库解除其劳动合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