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中国共产党平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大会召开。县委书记李余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邓洪昆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任务,为平昌加快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会上观看了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片《代价》《贪欲III》。
大会以视频方式召开,设县委礼堂主会场和县纪委三会议室、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视频会议室分会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同志,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协秘书长,县纪委委员,县监委委员,县委巡察组组长,县法院、检察院、县级各部门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县委巡察组副组长;中央、省驻平单位、二级局、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医疗集团、疾控中心负责人,县属中学校长;县直纪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机关室(部)负责人;特约监察员;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党(工)委、人大、政府、纪(工)委班子不在主会场参会的其他成员,镇级单位负责同志,村(社区)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等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