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好县监委监察建议精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强化整治顽瘴痼疾,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11月17日下午,平昌县人民法院召开廉政督察员专题培训会。
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平昌县人民法院廉政督察员工作制度》、《平昌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并就下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督察人员应着力提升能力和水平,不断创新改进督察方式方法,要认识到督察不能等同于“检查”,授权督察不能理解为“被动服务”,重复交办不能等同于“重点督察”,联合督察不能等同于“联合组队”,要着力在“督”字、“谋”字、“实”字上下功夫,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日前,县人民法院就贯彻落实好县监委监察建议要求,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设置了全院廉政督察员,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组织干警对落实“三个规定”、“三非”以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取或克扣诉讼费用的情况进行自查申报和作出书面承诺,切实建立公正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