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对一监督单位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政投服务公司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全程监督。自派驻以来,该组坚持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为抓手,用监督传递压力,推动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
一是厘清监督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监督,根据监督单位职能特点,监督重点有所侧重。重点监督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部署是否落实到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主要工作。
二是明确监督内容。要求监督单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岗双责”,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规定程序,进行规范动作,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严禁“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并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
三是突出监督过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实现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全覆盖。监督单位在召开“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据实告知纪检组;纪检组根据情况派员监督,对特别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会议后一周内,要将会议纪要报纪检组,事项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完成情况报纪检组备案。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分析研判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调查了解和座谈走访等方式,每季度进行抽查督办。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今年以来,该组对派驻的5家单位共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10余次,开展监督检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