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工作作风,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会同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县林业局开展“‘学党史、明初心、转作风’活动,专项整治‘机关病’”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治目标 。深刻认识开展“机关病”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队伍教育整顿、机关作风转变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讲真话、做实事、去繁冗、有情怀、扬激情、反颓废”的基本要求贯穿到干部队伍建设中去,促进林业干部队伍党风政风大转变、行政效能大提升,为林业工作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明晰整治任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党委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及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置。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是对服务宗旨意识淡薄、纪律松弛、干事创业激情不足、奉行好人主义、不遵守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责任心缺失、政治纪律涣散、精文减会不彻底、厉行节约不到位等十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治。
细化整治方案,突出真查真改。此次专项整治共分四个阶段,一是宣传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对照检查。各单位、股室开展自查自纠,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进行对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是集中整治。针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问题整改台账制和销号制,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健全机制。建立和完善部门责任制、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制等,着力构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工作高效的长效机制。
强化纪律监督,保障整治实效。县林业局党组、机关纪委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结果导向,对自查走过场、整改不彻底、问责不到位等问题逗硬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