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四风”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采取事前不打招呼、不固定线路、不干扰单位正常工作的方式,从下往上查摆问题,推动从上往下解决问题。
“用‘三公经费’进行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直以来为社会和群众所关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孙群雁讲到。
在监督检查中,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将“三公经费”作为监督检查突破口,通过整合监督力量,从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公务接待,外出学习、培训,出差报销,办公经费支出等方面产生的凭证票据进行重点抽查。重点关注“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超预算,是否存在违反公务接待流程的行为;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无计划安排会议或培训等问题;招投标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是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规定、政府采购预算和程序;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其他行为;是否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或预算批复,在专项资金中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等问题。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实践,旨在深入查摆各单位、部门在“三公经费”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推动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