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召集综合监督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审计局和县林业局的纪检、财务、工会等工作负责人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廉政谈话,注重提醒在前,确保干部职工廉洁清风过双节。
谈话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廉洁纪律相关规定,过“廉洁节”。不用公款吃喝、旅游,不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不乱发钱物,不公车私用;不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金;不赌博敛财。二是厉行节约,禁止餐饮浪费,过“俭朴节”。节日期间家庭聚餐、亲戚朋友相互宴请较多,党员干部必须带头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禁止餐饮浪费的相关指示精神。三是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过“安全节”。随着气温变化,疫情有所反弹,防控工作不能松劲。节目期间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所有干部职工不得跨省旅游,特别是不到疫情高发区旅游,在省内旅游也必须做好自我防护,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