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被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近日,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深入到5家被监督单位开展廉政责任谈话。
谈话前,提前给谈话对象下发了廉政责任谈话约请函,明确谈话时间、谈话内容。谈话中,针对谈话对象工作岗位、工作状况,分别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座谈的方式,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对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开展了廉政责任谈话。通过谈话,进一步了解了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履行、作风建设、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廉洁自律等情况,深度了解了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增强了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廉政责任意识。
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进一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了要求,一要认清反腐倡廉形势,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二要强化纪律教育学习,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要扛牢主体责任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四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党员干部要严以律己,经常“照镜子”“正衣冠”,重视家风建设,严格要求亲属子女,过好亲情关,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五要坚持从严追责问责。对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要实行“一案双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依纪依法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