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员监督了平昌县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办理的一起民事申诉案件。
诉讼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了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对县检察院工作的全覆盖,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充分运用《监察法》赋予的监察职权,聚焦检察权运行中的作风问题,着力做好事前监督工作, 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为做好事前监督工作,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采取了多项工作措施。一是紧盯廉政风险点。紧盯县检察院刑事检察、诉讼监督、财会等廉政高风险点,着力实施精准监督。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干警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转变干警思想作风,引导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三是同步介入监督。对被监督单位开展的重大业务活动和综合保障活动等同步介入监督,将廉政风险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撰稿:冯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