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自觉抵制“四风”,近日,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向综合监督单位发出了“一遵守、五不得”的通知。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赌博敛财;不得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和名贵特产;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
同时,通过职工微信、QQ群发送廉洁短信、微信,做好节日廉洁自律提醒,打好“预防针”,真正把“温馨提示”内化为心中的“警钟长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