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落实,践行队伍建设要求,提升监督执纪质效,平昌县院“三举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落地,助推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成效显着。
一是强化专项督察。根据本院制定的工作方案、任务清单、按照阶段性任务制定专项督察方案,已开展专项督察2次,同时专项督察与日常督察相结合,将日常督察融入《院领导带班值周》工作计划中。
二是开展专项约谈。对落实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部署,分线由分管院领导同纪检组长对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干警进行约谈,提高干警对活动开展意义的认识,提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县政法组织的暗访督察通报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单独约谈。严厉指出问题,提醒谈话,并督促进行限时整改。
三是逗硬专项考核。对每次督察发现的问题实行通报,不留情、不偏袒、零容忍,严格按照院《批评性通报结果运用》执行,特别是对上级机关在督察后的通报的人和事坚决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严格逗硬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