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动出击,线索摸排到位。要求片区乡镇纪委要打破依靠“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等线索来源的传统思维,严格对照相关政策主动出击,深入排查本辖区在扶贫工作领域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要求强化问题线索意识,严格按照整治要求主动发现违纪线索。
二是加大监督,力量整合到位。通过抽调乡镇纪委办案能手、财政所业务骨干的方式,充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力量,整合片区检查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严格问责,案件查处到位。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紧紧围绕扶贫领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审查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或者有案不查、袒护包庇等问题,严肃追究乡镇纪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