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察四看,巡察监督抓党建。一察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是否缺失,看党建责任清单是否在手、党建责任是否上肩,党建工作是否从严从实;二察党的领导是否弱化,看党组织的作用发挥是否带动了政风行风和干部队伍的作风;三察管党治党是否不力,看党组织在教育管理党员干部,治理“四风”问题是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严;四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是否令行禁止,看是否有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
突出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抓党建。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整改问题是巡察的最终目的,早发现、早提醒、是纠正,是巡察制度的根本所在。本着问题导向,严格巡察反馈,一针见血地指出巡察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典型问题,落实问题线索移交,压实整改责任,逗硬巡察“回头看”,把“四种形态”贯穿到整改落实的全过程,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执纪办案、干部任用、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做到问题见底,责任到人、立行立改、整改销号。
注重分析研判,问诊把脉抓党建。坚持巡察一轮一分析,一年一研判,发现共性问题,找准个性问题,总结问题规律。紧紧围绕“一主线四重点”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即围绕“从严管党治党”这个主线,重点分析研判管党治党是否形成了强大合力,重点分析研判管党治党是否流于了形式,重点分析研判管党治党是否只注重了标而不注重本,重点分析研判管党治党是否持续强化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通过分析研判,找准“病灶”,及时向有关监管职能部门提供巡察建议,年终就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向县委提交巡察参考。
强化自身建设,严于律己抓党建。巡察既是对巡察对象的“体检”,更是对巡察机构和人员的政治考验。时刻牢记巡察工作“六严格”“五严禁”和“四个决不允许”,严格巡察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不擅权擅为,不越权越位,努力提高巡察水平和权威。本着对县委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被巡察对象负责的态度,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较真碰硬。做到不为利益所动,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困,一把尺子量到底,以坚毅的品质、优良的作风、良好的形象赢得县委信任和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