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昌县务实举措,做实“四抓四促”,推动“五同共建”,统筹联动驻平单位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全域发展,不断提升中央、省驻平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
抓机制,促意识“同向”。强化组织保障,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统筹推进中央、省驻平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积极推动“五同共建”工作,确保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归口联系指导,形成合力。由县纪委统筹协调,县直纪工委和派驻政府纪检纪归口牵头,强化对各驻平单位纪检工作的联系和督促指导。
抓培训,促资源“同享”。将驻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纳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整体规划,统一组织学习和培训,一并纳入办案人才库和监督检查人才库,不断增强驻平单位纪检监察执纪办案实战能力。
抓落实,促体系“同建”。同域宣传。指导和督促联系单位加强廉政宣传,通过讲党课、 “法纪大讲堂”、宣讲《条例》《准则》、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红色文化基地等活动,扎实开展廉洁教育。同步防腐。将驻平单位统一纳入全县预防腐败整体工作规划,利用行权平台和智慧政务平台,将驻平单位行权事项纳入平台运行,做到权力共同监督。同力办案。县纪委监察局与中央、省驻平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做到互通情况,对复杂案件,县纪委监察局增派办案能手进行业务指导。
抓考核,促制度“同步”。把驻平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统一纳入工作月报告、季度述职、半年年终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分别在半年和年终向县纪委进行述责述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