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2016年10月13日开始,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环境保护局开展为期20天的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的主要任务是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
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特别是为民服务吃拿卡要、冷硬横推、庸懒散浮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第一、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对象和内容的举报、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8282776702
征求意见电子信箱:pcxcz001@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18282776163
征求意见电子信箱:pcxcz003@163.com
中共平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