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中共平昌县委巡察机构挂牌成立,标志着平昌县委在作风建设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表明了县委自觉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县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决心。
平昌县委县巡察机构按照按照“一办五组一中心”模式设置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巡察组5个,保障服务中心1个。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按照正科级配备,巡察办副主任、巡察组副组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按照副科级配备。县直机关调配行政编制12个、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7个,配齐配强巡察队伍。按照“统筹安排、规范有序、厉行节约”的原则,县财政足额预算经费,保障巡察工作的有序开展。目前,已落实巡察机构办公地点,相关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已着手起草首轮巡察实施方案,将尽快启动首轮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