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昌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理念,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激活力,严防“灯下黑”现象,着力打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反腐铁军,为平昌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升干部素质
积极应对反腐斗争形势复杂化和多样化,不断创新干部培训方式,积极拓展培训渠道,把在职培训作为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抓手,面向全县纪检干部采取集中培训、轮岗调训、外出考察及自主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同时,制定《平昌县纪检干部培训制度》、《调训方案》完善培训保障机制。今年以来,先后举办2次全县纪检干部集中培训,新任纪检干部培训班1次,共200余名纪检干部参与培训。
严纪律强监督
以打造核心行为规范,促进作风转变为目标。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岗位目标责任制》、《纪检干部目标考核制》、《纪检干部作风巡查制》,逗硬监督考核。建立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帮助干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通过向社会公布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监督举报方式等,设立“纪检干部作风监督室”,专门受理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不良行为的检举;常态开展监督检查,并建立纪检干部个人档案,把督查考核情况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零容忍”查处典型
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坚持从重从快,绝不姑息,坚决防止“灯下黑”。严格执行“七不准”和“三个坚决清除”规定。今年以来,平昌立案调查纪检干部1人,组织处理1人,谈话函询1人,职工会检讨2人,电视通报2人,诫勉谈话1人,信访初核4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