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考、高考结束,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及早行动,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整治和查处除婚丧嫁娶外的“升学酒”等违规酒宴。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重申“禁令”。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各单位一把手、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重申《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及《中共平昌县纪委平昌县监察局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纪律的通知》(平昌纪发〔2015〕30号),进一步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效遏制违规举办升学、生日、乔迁等宴客敛财之风。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重在预防。要求各单位、各股室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强调 “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排查本单位高中毕业生家长,并对本单位毕业生家长进行提醒谈话,明确告之不准举办“升学宴”及生日、乔迁等酒宴。对发现本单位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制止,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局纪委报告。
三是形成共管合力,重在监管。压实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的责任,形成合力治理举办“升学宴”等违规酒宴的不正之风。各单位由一把手和支部纪检委员负责,对除婚丧嫁娶外举办的升学、生日、乔迁等违规酒宴进行常态监管,发现苗头,及时制止。
四是层层落实责任,从严查处。把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生日、满月、乔迁之机大操大办敛财行为作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由各单位一把手、各股室负责人向局党委签订责任书。承诺一旦出现问题,向局党委背书和检讨;导致不良影响的,接受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处分。局纪委跟进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国家公职人员,一经查实,一律严惩,情节较轻的,进行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按照规定和程序立案调查,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给予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