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真正实现贫困户“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元山镇牢固树立“扶贫资金是‘高压线’碰不得,扶贫资金是‘救命钱’捞不得”的思想,严格落实责任,以“五个强化”严格扶贫资金管理使用。
强化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镇级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元山镇实际,研究制定了《元山镇扶贫资金专项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了《元山镇扶贫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强化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公告公示。严格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运用媒体和公告栏、公示牌,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予以及时公告公示,打造阳光扶贫。
强化扶贫资金管理责任追究。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将纳入惩防体系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逗硬奖惩。镇纪委强化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的责任意识,坚决纠正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弄虚作假,导致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出现失误,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强化项目资金“瞄准”扶贫对象。充分运用建档立卡成果,对贫困区域和贫困人口进行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扶贫项目安排“瞄准”辖区三个贫困村,扶持资金“瞄准”贫困人口。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研究脱贫途径,制定帮扶措施,扶真贫,真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