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新区:村(居)纪检组织建设“四严格”“一手册”
一、严格选用村(居)纪检组织成员:
村(居)纪检组织成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年龄50周岁以下,本人一贯遵纪守法,为人正直,品行端正,行为正派,敢讲真话,勇于揭露矛盾,有正义感。长期支持村(居)两委工作的通知确定为村(居)纪检组织成员。
二、严格规范村(居)纪检组织工作职责:
村(居)纪检组织监督本村(居)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和政府惠民政策,中央、省、市、县委及新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的落实情况外,还要监督村(居)“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更重要的是督促检查村(居)组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的情况。
三、严格运用村(居)纪检履职方式:
村(居)纪检组织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村(居)民主监督的法律法规政策外,要积极支持配合村(居)两委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居)民积极支持两委的工作,并协助两委抓好辖区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收集人民群众对两委成员及村(居)“三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村(居)“三重一大”事项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村(居)纪检组织要逐笔逐项核实签字才能呈报和记账。
四、严格考核:
村(居)纪检组织建设同村(居)党组织建设同步考核,考核的内容按照村(居)纪检组织职责履职方式的内容逐一考核,对尽职尽责的通报表彰,对履职较差的通报批评。
五、一手册:
金宝新区将村(居)纪检组织工作职责履职方式,监督内容,考核办法打印装订一小册,村(居)纪检组织成员人手1册,有利于工作中实用,充分发挥他们履职尽责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