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岩口乡三强化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召开岩口乡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题会,成立以乡长何宇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王绍波同志为副组长,水务站、林业站、国土所、农技站、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水务站,全面指导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村实行联村领导、支部书记、村主任等主要领导负主责抓好此项工作。
二是强化督查督办。科学制定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流程图,乡纪委全程参与岩口乡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查督办进度,对改革不力和改革过程中徇私舞弊,抓出典型,严厉查处。
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安排相关水利项目的重要依据,对改革工作实施不力、工作滞后村、部门和个人,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并全乡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村、部门或个人,必要时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