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龙纪工委:召开《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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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5/12/16】 【作者:监察局】【阅读:】

12月15日,镇龙纪工委召开各乡镇纪委书记会议,部署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会议在传达县纪委会议精神的基础上,针对镇龙片区实际对活动开展,提出“五个必须”、“三个不准”要求。
“五个必须”即:一是乡镇党委必须制定详实、可操作的活动方案;二是活动必须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三是必须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参赛答题,对外出、流动党员必须以支部名义向外出党员发函或打电话取得联系,将参赛试题寄给党员,答题后再寄回支部;四是必须以支部为单位完善工作档案。试题答卷由支部收回交乡镇纪委保存,党员参赛答题现场必须有影像资料,与外出党员电话或发函联系有文字记载;五是必须如实填报活动统计表。
“三个不准”即:不准消极对待此次知识竞赛活动;不准统一组织人员代党员答题参赛;不准弄虚作假虚报参赛人数。
会议还对当前其他工作作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