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农业纪检组(水务局):扎紧反腐败的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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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5/11/27】 【作者:监察局】【阅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县水务局针对水利项目实施前后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研究制定出一系列新的可操作的制度,严防死守,注重预防,堵住漏洞,彻底杜绝水利项目实施各道程序中“四风”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是制发招标文件审查制度。要求所有项目标书,先由项目实施单位草拟,经分管领导审查后,送局项目办。项目办在局标书审查专家库中临时随机抽取3~5名专家进行标书审查和修正,形成统一意见后按程序送签。有效防止项目实施单位在标书中设置门槛、量身定作、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是制发水利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局纪委牵头,从局质检站、项目办、安办抽调人员组成监督团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五大员是否压证、是否到现场施工,工程是否存在挂靠、分包、转包等行为,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是否达标,工程质量是否保证,是否存在“四风”和腐败问题等,避免了过去在项目实施中,多头监督实际无人监管或监管不到位的弊端。
三是制发水利工程验收制度。工程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初验后报告局项目办,项目办在局验收专家库中临时随机抽取5人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一次一授权。从而避免了项目实施单位(股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从头到尾“一包到底”的情形,防止了项目验收中跑冒滴漏、梭杆走尺和廉政风险的发生。
四是制发项目比选、竞争谈判、询价采购制度。在项目施工企业比选、竞争性谈判等等活动中,开标前1~3小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组成专家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评标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督人员不得干预评标活动。
五是制发严格项目实施的纪律规定。为保证上述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局纪委在项目实施各道环节上均作了详尽的纪律规定。比如在工程验收上,验收组工作人员亲自丈量尺寸,隐蔽工程必须多方签字方能认可,并附有视频资料佐证。所有环节严禁乱表态、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接受施工单位宴请、收受施工单位的礼物礼金和参与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用施工单位车辆迎来送往。违反规定的,局纪委将及时依纪依归规严肃查处。
上述制度,已经在2015年8个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20个病险水库整治、6个村节水型社会建设、1个乡镇坡跟地改造等项目的各道程序中贯彻执行,局内所有项目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廉政风险得以有效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