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全程监督 阳光销售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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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5/6/23】 【作者:县住建局】【阅读:】
根据《平昌县201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施方案》2015年6月15日开始实施,70套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群众公开销售。住建局纪委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全程参与监督,得到群众点赞。
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落实了专门责任人,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售销过程进行系统分析,确保销售全过程处于监督之下。对经办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和业务培训,做到早提醒、早敲警钏,强化工作纪律和责任落实。
公开政策,确保阳光透明。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电视台等媒介发布了《平昌县2015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明确了配售房源、配售对象、配售程序等相关事项,确保经适房销售公开透明。开通了局长信箱,设立了举报电话0827-6333586,0827-6333003。
规范程序,确保对象准确。严格按照村(社区)、乡(镇)、县三审三公示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予以登记造册,确认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对象;对资料不齐全和弄虚作假的,坚决不予受理,确保享受对象准确。同时对对象户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监管,从严问责追究。住建局纪委对经适房销售工作工作全程监督,并重申了纪律“严禁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对借机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拖着不办、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从严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