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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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4/12/26】 【作者:监察局】【阅读:】
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
关于“四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正风肃纪、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工作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9+3+3”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14起涉及“四风”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佛楼镇财政所所长王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费、回扣,县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青云乡山垭村支部书记张华术,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山垭村四社村民张显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青云乡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佛楼镇永乐村支部书记樊作良,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佛楼镇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元山镇共和村主任冯申开,违规收取建房户费用,元山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江口镇临江村支部书记杜心海,侵占灾后重建资金,县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星光工业园福星村樊耘菘,截留低保户的生活费用于村办公室和村卫生室建设,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双鹿乡玉鹿村支部书记王宗仁,违规向低保户收取义务工费、冒领村集体退耕还林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挪用扶贫互助社互助资金,双鹿乡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岩口乡柏林村原支部书记罗耀金,将全村低保资金统一收归村级管理,用于村级开支,违规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给全村群众,岩口乡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9.镇龙镇国土所所长白群英和居委会主任朱道雄,对辖区建房用地监管不力,造成辖区违法建设突出,镇龙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0.响滩工商所所长洪荣,直接向工商户或企业收取罚款,越权审批行政案件,县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1.兰草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文仕国,上班时间在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公桌上睡觉,兰草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2.笔山镇民政办李晓琼,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婚姻登记,致使当事人上访,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13.土兴镇华山村支部书记王富民,将该村低保资金用于支付村道路工程款,土兴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4.青凤镇枫香村支部书记杨弟润、村主任杜高志,违规将低保资金用于村道路建设支出,青凤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件的严肃查办,体现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责任上狠抓落实,敢于碰硬,强力正风肃纪的坚定态度。全县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职尽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常态保持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以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不正之风不反弹,使全县党员干部在廉洁、祥和的氛围中过节。
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