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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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4/12/26】 【作者:监察局】【阅读:】
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
关于“四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正风肃纪、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工作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9+3+3”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涉及“四风”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佛楼镇文昌村原支部书记谢林,在担任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贪污私分公款。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2.佛楼镇文昌村原村主任杨述明,在担任村主任期间,虚构事实,骗取、贪污公款。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3.佛楼镇高峰村原支部书记王金用,在担任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将农村居民低保资金“一卡通”统一收回,调剂分配或用于其他开支;虚报支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条件。县纪委给予其撤销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的处分。
4.岳家镇卫生院院长孙军,在2012年 5月担任元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时,组织职工到九寨沟等地旅游,将开支经费列为培训支出。县卫生局给予其警告处分。
5.元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蒲洪志,采取虚增职工到各村参加公共卫生服务天数的手段,冒领差旅费,用于解决职工福利。县卫生局给予其警告处分。
上述案件的严肃查办,体现了县纪委监察局在履行监督责任上狠抓落实,敢于碰硬,强力正风肃纪的坚定态度。全县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职尽责,常态保持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以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不正之风不反弹,用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