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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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
关于“四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深入开展正风肃纪“9+3+3”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同州街道办事处华严居委会副主任侯江为父操办生日宴宴客敛财,同州街道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灵山乡金星村村主任谢洪办房子酒宴客敛财,灵山乡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马鞍乡柳坝村原支部书记苟中育、原支部副书记苟中陆、村主任邓中山、二社原社长苟于明滥用职权,违规发放低保资金,马鞍乡纪委给予上述4人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件的严肃查办,展示了各级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狠抓落实,敢于动真碰硬,体现了铁腕整治“9+3+3”突出问题的坚定态度。全县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各级纪检机关要履职尽责,常态保持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以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不正之风不反弹,用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