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六条举措”抓好机构编制人员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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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4/10/16】 【作者:县委编办】【阅读:】
一是明确范围,突出内容。此次核查的范围为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及直属和所属事业单位,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等管理机构1037个。核查的内容为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核定情况、领导职数核配情况、在编实有人员情况和编外使用人员情况等。
二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县编委领导的要求,召集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研究开展机构编制核查联合审核、验收工作。县委编办组建专班负责机构编制核查及实名制信息录入等工作。各乡镇、县级部门(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机构编制核查、信息采集和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动员宣传,及早部署。7月4日,平昌县召开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暨业务培训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编委副主任黄俊霖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县级各部门和乡镇政工人员共计1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共巴中市委编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精神;对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机构编制相关业务进行了详细讲解;印发了《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并制定了全县开展机构编制人员核查及实名制管理具体工作方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四是严格要求,做好自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核查工作负总责,程序严谨,纪律严格。各单位按照要求对本单位上报核查内容进行清理并及时更新数据信息。通过这次核查工作,各单位完善了个人档案,确保了单位机构编制审批文件的连续性、完整性,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五是明确职责,严格审核。编办负责核查工作的牵头和组织实施,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实有人员数据进行审核确认。组织部负责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实际配备数据、管理范围内的非领导职务的核定和配备数据进行审核确认。人社局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非领导职务的核定和配备数据进行审核确认。财政局负责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审计局负责将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审计工作内容。监察局负责对核查工作纪律遵守情况进行监察。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将通过联合审核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基本核查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抽调人员,精准验收。县委编办会同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核查验收小组,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机构编制人员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县委编办将统计数据与全县建立的“机构编制管理台帐”进行认真对比,查找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了核定机构数、编制数、领导职数及实有机构数、人员数、实配领导人数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