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供销社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突出“四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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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4/7/14】 【作者:监察局】【阅读:】
今年来,平昌县供销社坚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各本系统党组织的重要职责,紧密结合行业实际,按照“党组织主体责任抓全面,纪委监察责任抓监察检查,内设机构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细化责任,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追究责任,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
一是抓责任制学习。在“三学三查一承诺”活动中,通过党课、专题学习会、中心组会等形式,分别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等党内法规政策的学习,有效地把握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增强了政治责任感,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形成了强大合力。
二是抓责任制分工。年初,县社党委专门印发了《关于明确县社领导分工及职能工作的通知》,县社党委、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企业签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48份,厘清了“两个责任”、明确了责任内容。
三是抓责任制落实。今年,县供销社党委再次下发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具体任务细化分解,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股室及企业。半年来,在召开综合性工作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有6次都提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安排部署,并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
四是抓责任制监查。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同行业稳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半年来,县供销社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共讲廉政党课2次,并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行业风气等开展了1次调研活动、行业作风督查2次、内部管理能效督查2次,提出纠正措施4条,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