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镇:全过程严控“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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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4/7/14】 【作者:监察局】【阅读:】
近日,云台镇召开机关干部职工会,党委书记再次组织大家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文件,总结半年我镇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建立整改机制。
一是严格财务报销程序。机关干部职工当月发生的费用不得跨月报销,事后及时报销,发生原因清楚,严禁巧立名目,必须执行书记、镇长、财政所长“三签”制度。
二是严格公务接待。上级部门相关单位来客要持有公函,切实落实“一函三单”,严控陪餐人数,不得超标准接待,特殊情况接待的必须自己先垫支纪委核实再报账,严禁外面签单。
三是严格公务用车制度。公务用车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对同一方向、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要整合资源,杜绝浪费,必须事前申请派车单,特殊情况事后及时补办,建立镇内派车标准。
四是严格办公用品采购。大件和贵重商品的采购必须依照采购目录报县采购中心统一采购,零星小商品的采购必须按月统一采购,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支出,建立办公设备入库出库台账,落实使用者责任,对丢失、损坏办公用品的责任人严肃追究,原价赔偿。建立“三公”经费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三公”经费分析会、总结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扶正,强化干部职工“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