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三项监督”守护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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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4/6/5】 【作者:监察局】【阅读:】
今年来,四川省平昌县改变“事后检查为主”的传统财政监督模式,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为重点,实现财政资金监管过程全覆盖,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强化对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内部管理的完善性监督检查;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等系统,提升财政业务的支撑能力;加强金财网络安全建设,提高数据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加大对乡镇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财政支出监督,继续对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支农惠农、惠民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策执行机制严格规范;开展乡、村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村、社干部工资、村级道路管护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严禁变通形式,截留、挪用资金。
加强重点监督检查。着力抓好“三公经费”支出、民生资金兑现等项目的重点检查;加强对金财、水务、交通、旅游等投融资公司运营的重点检查;按时完成县委政府阶段性重点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