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乡“四个强化”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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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3/8/23】 【作者:监察局】【阅读:】
强化教育。切实对机关干部、村社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开办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县委相关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等。强化制度。结合实际,建立整套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健全《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管理监督,以制度建设促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实行党务政务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窗口信访接待,随时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关心的农村低保、土地确权、大病救助等惠民政策实行阳光操作。强化责任。强化干部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联系村社、干部驻村责任制,协调、参与、督促各项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难题。实行干部岗位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和绩效考核制,真正做到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