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检查 服务发展大局
为推进平昌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平昌县代表会议上的报告
(2011年1月12日)
张子奎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平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201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2011年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回顾
2010年,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着力加强监督检查、教育预防和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服务发展大局有新作为。加强扩大内需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查处19件,实施问责16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7家,处理违法违规企业17家。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排查148个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督促整改问题114个。治理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清理房地产项目50宗,强制停工3宗,追收欠缴土地出让金5432万元。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明察暗访,4个乡镇11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对全县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促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整改。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取得新成效。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县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开展廉政谈话106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0人,28名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扎实开展廉洁自律突出问题监督检查,查处2名党员干部借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行为,其中1名干部被责令辞职。
源头预防腐败再添新举措。采取实名制推荐干部,扩大考察范围,不断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推行重大事项论证听证、行政决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政府投资项目和城乡规划建设集中审定及财政专项资金拨付逐级审核审批等制度,不断规范决策权。建立招标文件提前审查制度,提高投标保证金比例,严格压证施工,严格资金拨付,推行律师函告制,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深入推进“阳光党务政务”建设,出台了加强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规定。推行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试点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
政风行风和干部作风有新转变。从严治理教育“三乱”,8人受到责任追究,清退违规费用58万余元。扎实开展 “小金库”清理,从严查处了私设“小金库”问题,1人受到免职处理。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吃空饷”,清退金额10万余元。开展热点部门、基层站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对群众满意度不达标的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出台《关于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应酬的规定》,促使各级干部自觉转变作风。开展干部作风督查,5名公职人员工作时间脱岗参与打牌被从严问责。扎实开展“挂包帮”和领导干部回出生地开展群众工作活动,全县76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980户。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迈出新步伐。全面推行“三双向一质询”监督机制、“三三四”便民服务机制、村内集体公益事业建设“三不三议三自主”机制,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开展“阳光村务”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建新格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内容,作为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内容。扎实开展《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学王瑛”活动,召开了“学王瑛、庆七一”专题座谈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电视剧《远山的红叶》和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广泛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宣传,开办电视专题栏目,办好“平昌廉政网”,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了干部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会议形式谈话,提出要求;对局部性问题向班子集体谈话,提出要求;对个别性问题进行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提出要求;对新任领导干部实行县委集体谈话,提出要求。加强警示教育,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案件查处工作有新突破。全年初核线索65件,立案查处18件,其中大要案件6件,涉及科级党员干部6件,一般干部5件,其他人员7件。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开除党籍9人,行政开除1人,追究刑事责任5件8人。注重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件、“监察建议书”18件,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落实不到位;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的监督不到位,惩防机制还不完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仍然存在,治理力度不够;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有待加强,一些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不强、执行不力、作风不实、以权谋私等现象仍然存在,宴客敛财、打牌参赌等不良风气还未得到彻底治理。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加以解决。
2011年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起步年,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跨越发展主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惩防体系建设为统揽,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促进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推进平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执政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禁阳奉阴违、欺上瞒下,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从严查处。
加强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要全面贯彻落实县党代会精神,加大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县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严禁封官许愿,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推荐和任用干部,严禁干扰换届选举工作。凡是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的,一律从严查处。
二、强化教育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是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查办。对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平昌发展环境和形象的,要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着力构建大宣教格局,把反廉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和常规教育之中,作为各级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培训内容、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内容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内容。加强党纪条规宣传教育,把《廉政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作为重点,广泛深入宣讲,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继续实行会前讲法、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努力形成党纪国法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严格执行谈话制度。要将谈话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手段,坚持日常谈话制度,早打招呼,早提醒,早纠正。规范干部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会议形式谈话,对局部性问题向班子集体谈话,对个别性问题进行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对新任领导干部实行县委集体谈话。干部谈话内容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拓宽监督范围。认真对照《廉政准则》,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继续治理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宴客敛财和奢侈浪费行为。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土地招拍挂,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党员干部放“高利贷”,严禁党员干部打牌参赌。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三、加强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明确决策权限和规则,完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加强科级领导干部民主考评和民主测评工作。
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两类项目”专项检查,确保民生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继续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度;继续加强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继续加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在全县农村基层全面推行“三双向一质询”监督机制的通知》,全面组织实施。继续深化“三三四”便民服务机制,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代办点建设,真正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体系。试点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村支部决策、村委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新格局。在总结云台镇胜利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要扩大“阳光村务”试点工作范围。
全面推进“三公开”。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落实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难点都必须及时公开。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党务、政务、财务公开规定的,要从严问责。
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在建设、国土、人事、财政、地税、质监等10个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试点的基础上,要扩大范围,逐步推开。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四、开展纠风专项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切实改进干部作风。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坚决治理打牌参赌、纪律松懈、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等行为。继续开展群众帮扶工作,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和问责力度。
坚决纠正“三乱”行为。继续治理教育“三乱”,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继续治理医疗不正之风,抓住医疗购销环节、医疗服务、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继续治理“小金库”,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的行为。继续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继续在县级部门、基层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要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对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作出评价,纳入年度考核。对测评满意度很低的,要采取措施,有效整改。
五、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发展环境
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规范化建设纪检信访窗口。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及时回应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完善举报人奖励保护制度,认真受理、查办各类信访案件。完善信访监督制度,建立信访监督档案。从今年起,对信访量大的地方、部门、单位或个人,县纪委将对其主要负责人专题谈话,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个人廉政档案;对信访查实的,一律从严处理。
保持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司法不公、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加强组织协调和案件监督。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执纪执法机关的相互协调配合。完善案件移送、情况通报制度,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化案件监督,建立案件预审制度,重点审查证据是否齐全,定性是否准确,运用法律、纪律和政策是否适当,从重从轻情节是否合规,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和执纪过错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办案人员责任。进一步加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确保处分落实到位。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发展能力
努力建设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三大能力”建设,努力建成学习型机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领导班子配备,体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加大培训、轮岗、挂职、交流力度,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加强派驻机构管理,推广片区纪工委建设经验,扩大片区纪工委建设。
各位代表、同志们,做好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自觉承担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自觉履行好反腐倡廉的工作职责,当好“扣球手”,全面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为平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