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功臣变腐败分子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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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0/9/1】 【作者:新华廉政】【阅读:】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对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局长郑少东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少东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别人送钱给他,他就利用职权回馈他人:“省”了8万元博士学费,帮出版社推销教材;收下35.5万元好处费,对教材教辅资料进入教学用书目录给予关照。四川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汪风雄在敛财有“方”的同时,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他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8月24日新华网)。
翻开以上两个案卷,案件中的腐败分子郑少东、汪风雄两人曾经都是光环满身:1958年11月出生的郑少东,拥有33年党龄和34年工龄,长期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在广东工作期间,历任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刑侦局局长,后由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一职调任公安部。2005年4月,晋升为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曾组织指挥侦破“东星轮”千万港元大劫案、张子强特大暴力犯罪团伙案、“长胜轮”特大海上抢劫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曾获个人一等功等荣誉;汪风雄,1954年6月出生于四川雅安。他曾经是一名响应国家号召的热血知青,一位扎根在一线的普通中学教师。经过30多年的奋斗,他从一名下乡知青成长为一名大学生,再到博士研究生;从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成长为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主管教材教辅资料编辑、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投标工作。在几十年的工作生涯中,汪风雄曾经对党忠心耿耿,对工作兢兢业业,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前进的方向奋斗。用他自己的话说:“99%的时间在学习、工作和履行职责”。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正在出国访问途中的汪风雄听到消息,立即提前返回。回到工作岗位后,他忘我地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他还主持编写了四川省教育恢复重建规划,谈成了价值120亿元的恢复重建国际援助资金。汪风雄就是这样忘我地工作着,直至累倒在工作岗位上。
这些历程告诉我们,他们曾经都是党的先进分子,人民的“骄子”,可是最终的结果却是从一个个昔日的劳模、功臣变成一个个腐败分子。这样的事例还有不少,从我党建立之初的谢步升案、瑞金贪污腐败窝案、黄克功案及肖玉壁案到稍后的刘青山、张子善案,一直到现在的文强案,他们个个如此。劳模、功臣的蜕变令人心痛,这是国家的痛、组织的痛、家庭的痛、个人的痛。在为之痛惜的同时,我们该仔细思索:到底是何原因造成这种现象?
一、提拔任用干部,监督教育管理未跟上。腐败分子并非天生就腐败。他们的蜕变不能够完全说是组织上对其监督不够造成的,但是与我们组织上在提拔任用的同时,监督教育管理没有跟上,是息息相关的。这些功臣、劳模就是因为他们“战功显赫”才被一步步提拔为领导干部,但是现在不少地方对干部存在重提拔、轻教育监督管理的现象。对此,我们该做到“用、管、教”结合,对新提拔的干部通过任前谈话、任前公示、签订廉政承诺书、任中监督到位。坚持定期召开纪检、组织、人事、信访、审计、检察等部门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分析新任领导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有效地形成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监督,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使领导干部做到警钟长鸣,提高他们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使领导干部健康成长。
二、党员干部自律还不够强。大多数官员并不是一开始就“立志”贪墨的,官员的腐败,大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有的领导干部自认为思想素质高,是不会被腐败侵蚀的。还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对国家的贡献大,为人民群众做的事情多,错误认识权利的来源是自己的拼搏的结果,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认为吃点喝点拿点算不上什么。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也是党性不强的最危险表现,从历史上查出的腐败分子可以看到,党员干部不论职务多高、经历多广、资格多老、能力多强,如果理想信念动摇,就必然会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的能力,最终必然会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在理想信念问题上,没有人可以“终身免疫”,没有人可以“刀枪不入”,我们要从别人的错误中汲取教训,得到警醒。看到面对法庭上千方百计锱铢必较自己合法收入以求减轻罪责的文强,不知会否悔不当初?
作为领导干部,要拒绝诱惑,清白做人,抵御声色名利的诱惑,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口渴时觉得能喝下整个大海,实际上只能喝下属于自己的一杯清水。理想滑坡,信念动摇,往往步入歧途。要常怀“敬畏之心”,对民众民心有所敬畏,对党纪国法有所敬畏,对事业成败有所敬畏,对工作责任有所敬畏。当官用权要管住自己,管住身边的人,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以他人教训警示自己,秉公用权、慎重用权。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造就高尚纯洁的道德情操,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作为,做一个无愧于党、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也无愧于自己的人。用最流行的话说就是要 “受得住糖衣炮弹的进攻,绝不放松思想上的学习和改造”。
三,对腐败分子打击还不是很严厉。从严打击腐败分子,会起到敲山震虎之功效。中国共产党自从成立以来,就把反腐败作为立党之本,治党之策。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对腐败分子从不姑息迁就,因此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和信任,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1933年,由毛泽东签署的《关于 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中规定:贪污500元,处以死刑。在夺取和建立政权之后,毛泽东尤其重视反腐败斗争,在建国之初就告诫全党:“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会是这样。”他还说:“谁要是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搞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在公审刘青山、张子善的大会召开之前,曾有党内的老同志建议不处死刘青山、张子善,因为他们是功臣。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 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毛泽东反腐为什么能事半功倍?最主要的经验就是一个“严”字,从严治吏,铁腕反腐,无情打击。面对严峻的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这种做法,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