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纪委、巴中市监察局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学酒”的紧急通知
2010-08-18 作者:巴中纪检监察网 来源:巴中纪检监察网 阅读:13 网友评论 0 条 信息报错中共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级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科(室),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纪委:
当前,正值升学高峰期,各类名目的“升学酒”、“谢师酒”有所抬头,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反响强烈。为坚决刹住学酒风,严肃查处违规者,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重申纪律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重申严禁操办学酒的纪律规定,使纪律规定深入人心,令行禁止。
二、狠抓部署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本《通知》后,即时向本辖区、本部门主要领导汇报。各级各部门务必在今天下午下班前,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宣布纪律规定,狠刹宴客敛财不正之风。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纪检组(纪委)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学酒”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坚决通报,并予以曝光。
四、及时反馈情况。各县(区)、市级部门要在8月19日上午下班前,将落实此项工作情况及去年来查处的宴客敛财典型案件统计上报市纪委党风室。
中共巴中市纪委 巴中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