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湖南8月19日电:8月19日,由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被告人张锡桥涉嫌受贿一案正式由该院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桃源县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张锡桥现年58岁,原任湖南省常德市水利局副局长,现任常德市水利局调研员。2000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张锡桥利用其担任常德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副局长分管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湖南华纬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的感谢费、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75000元。
2007年3月,张锡桥利用其担任常德市水利局副局长分管华纬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职务便利,找到华纬公司总经理代某,以给其儿子买房为由要代某为其筹集20万元购房款。过了几天,代某将20万元人民币筹集好交给张锡桥的妻子汤某。代某表示这20万元人民币是华纬公司为感谢张锡桥对该公司的支持的感谢费,不用归还,张锡桥表示同意。此款后用于张锡桥家里在常德市步步高购买商铺和在长沙购房。
2002年,张锡桥开始分管湖南华纬公司。当年11月,该公司总经理代某为搞好与张锡桥的关系,使公司得到张锡桥的更多支持和关照,在一次开车送张锡桥下班回家时,送给张锡桥3万元人民币。
2000年至2009春节期间,因张锡桥一直分管湖南省华纬公司并兼任工程一处的负责人,湖南省华纬公司副经理邓某便代表该公司以春节拜年的名义,感谢其对该公司的关照,多次送给张锡桥人民币共计10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