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廉政准则》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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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0/8/25】 【作者:中国廉政网】【阅读:】
当前,各地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如火如荼,学习贯彻方法各有千秋,成效逐渐显现。笔者在为此叫好的同时还有一个建言:学习贯彻要与各自的工作结合起来,以提升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力求“观念提效”、“制度提效”、“作风提效”。
首先要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结合,实现“观念提效”。教育突出个性化,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领导和重点部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坚持对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新录用的公务员和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任前考廉、岗位测廉、谈话促廉,努力构建拒腐防变长效机制。组织领导干部对照《廉政准则》进行检查,努力形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面子,团结一心干事业的良好风气。既要让党员领导干部知道《廉政准则》规定了什么,又让他们明白《廉政准则》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准则”、人人执行“准则”的良好氛围。
其次要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现“制度提效”。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形成贯彻《廉政准则》长效机制,突出抓好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提高制度的约束性和执行力。通过改革创新和完善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理顺关系、转变职能、提升效能,大力简政放权,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通过制度建设,促使党员干部们不仅在思想上不敢“懒”,在行动上也不能“懒”。
再次要与推进作风建设结合,实现“作风提效”。不贪不等于廉政,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虚报工作业绩等,都是《廉政准则》明令禁止的行为。要力戒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不良风气,增强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努力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被诉待岗、绩效评估等制度,规范机关服务行为。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注重开拓创新相统一、领导带头与整体推进相统一、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统一,切实形成“干部转作风、群众得实惠、发展上水平”的可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