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着力把好廉政关口,四川省平昌县纪委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规范办理廉政审查的实施办法》,有效促进了廉政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廉政审查主要围绕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单位和个人评先选优、购置公务用车等三个方面,对审查内容、办理程序、时间要求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和纪委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重点对如何签注廉政审查意见进行分类细化和分层规定,确保了廉政审查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同时,该县还严格实施廉政审查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在审查过程中签注意见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纪检监察机关。截止目前,该县已对200多名党员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评先选优进行了廉政审查,取消了3名科级干部的任用资格,取消了5个单位和13名党员干部的评先选优资格。(贾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