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为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真正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平是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行在坦溪镇、五木乡启动。县林业局根据林改方向及时制定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范围、内容、步骤、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成立县林改办和乡镇林业站两个工作组,并由乡镇领导驻村指导试点工作和业务。通过广播电视、召开群众大会、印发宣传资料、拉横幅、办专栏和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进行宣传,印发《致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把林改政策宣传到每一户。截止目前,各种林改资料已准备到位,入户摸底调查工作以顺利启动。(陈起 王良双 陈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