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参评部门高度重视。由评议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坚持评议标准不走样,实现了业务工作与行风建设“两促进、两不误”。
二是公开透明。主要从社会承诺、评议标准、办事程序、聘请监督员、举报方式、意见征求等六个方面做到全公开、真公开,诚心接受群众评议与监督。
三是健全机制。针对城乡低保、专项资金、救灾救济、供水管道抢修维护不及时等老百姓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建立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管理。
四是转变作风。按照省委“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要求,努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做到在落实“惠民行动”中评议政风行风,用“惠民行动”实效检验政风行风,真正把十大“惠民行动”落到实处。(县纪委纠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