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平昌县纪委处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坦溪镇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陈广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07年6月21日下午3时,陈广昌同志因未能当选6月18日镇党委公推公选拟受县委表彰的优秀党支部书记,便借醉酒之机到镇党委大门口寻衅滋事,并用铁锤砸坏了镇党委的吊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鉴于陈后来能认识错误,迅速重新作好了吊牌,积极改正。根据有关规定,从宽给予陈上述处分。(县纪委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