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分授权委托审批。凡进入中心办事服务窗口,部门将审批事项审批权委托下放给窗口指定责任人,其它科室不再办理审批手续,只对审批结果进行督查。二是确定首席代表。凡进驻窗口单位,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履行窗口日常管理、承办事项的决策、参与并联事项的办理,涉及审批单位内部事宜的协调运转,严禁“体外循环”,切实解决“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三是明确授权范围。窗口单位制作《授权委托书》,以文件形式,将部门保留事项逐项向派驻窗口首席代表授权,明确授权范围,一般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制,规范授权。 四是分工负责。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窗口,首席代表为窗口审批责任人,其他首席代表若因故请假,需由部门分管领导到窗口代班审批。各环节要实行分工负责,落实到人头。每项审批过程结束,首席代表要在批件上手签署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是强化监督。中心将规范授权委托审批工作作为部门年度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违规审批,严格执行过错倒查问责制,问责到底,将“三问”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