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副县长阙作强召集县级银行机构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平昌县清理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清理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会议精神,安排布置了我县清理工作。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打造诚信巴中,建立良好诚信环境,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市委、市政府决定进行这次清理工作。这次清理的范围和对象是: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到期未还的银行业机构贷款、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透支银行信用卡逾期款项;清理的方式和时间是:9月20前完成欠款人员、金额等情况清理并填表上报、抄送欠款人员所在单位。11月30日前还清贷款本息或与银行协商完善其他手续。对拒不还款又不履行其他手续的于12月1日统一上报市委办公室。
会议要求,对故意拖欠银行机构的国家公职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将不得提拔任用、劝其辞去代表、委员职务,并由纪委和监察部门配合其所在单位进行催收。
阙作强强调,要高度重视清理工作。这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的结果,是巴中、平昌发展的需要,是优化发展环境搭建诚信平台的需要,是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要高度负责抓好清理工作。在成立清理机构、加强舆论宣传、分步开展清理工作中,积极追收、依法追授,抓一些典型进行曝光和处理,同时对拒不还款的坚决上报;要密切配合,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银行机构必须密切配合,统一协调,落实专人分工负责如实清理上报、追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欠款人所在单位要加强督察和处理。